▲为做好《浙江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的贯彻落实工作,推动内部审计工作新发展,海宁市审计局组织开展对《规定》为期一个月的主题学习宣传教育活动。
(海宁市审计局)
▲《浙江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省人民政府令258号)自2009年6月1日起开始实行,嘉善县人民政府非常重视这部以省政府令形式颁布施行的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地方性法规,专门下发《关于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浙江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机关各部门和各单位,充分认清规定颁布的重大意义,抓住契机,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广泛宣传,扩大影响,掌握基本内容和操作办法,推动内部审计工作科学发展。
(嘉善县审计局)
▲嘉兴市公安局印发了《关于在全市公安机关开展经济责任告知工作的通知》和告知样本,要求对市局本级和各县级公安机关负有经济活动管理责任的人员进行梳理,在领导干部任职时或上岗培训前,按照工作性质的不同分别告知与之相符的经济责任内容,并要求此项工作制度化。
(嘉兴市公安局审计室)
▲海宁市周王庙镇党委、镇政府认真学习贯彻《浙江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在第一时间成立了镇政府审计办公室,配备了专职内审人员,明确了内部审计工作职责范围和内部审计工作权限,确定了内部审计工作目标,内部审计工作规范和审计纪律。
(海宁市审计局)
▲近期,嘉兴市商业银行认真贯彻落实《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审计指引》、《浙江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制定出台了《嘉兴市商业银行内部审计暂行规定》,并把原稽核监督部更名为审计部,由董事长主管,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对审计部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嘉兴市商业银行审计部)